近日一位美籍華裔青年周約翰(John A Chau),前往印度聯邦屬地安達曼.尼科巴群島,當中至為封閉的北哨兵島,企圖向島上居民傳福音,他兩度試圖上岸,就在第二天踏上沙灘立即被箭雨亂石攻擊而犧牲生命。
此一事件,凸顯了跨文化宣教的危險性。隨即,浸信會西南神學院以及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的院長,皆對此發表意見,提供反思與建議,提到了接觸未得之民的宣教,應有一位文化連結的人做引薦,透過文化相似的人做第一步的接觸。
作為從事跨文化宣教的一員,基於多年跨文化宣教的實地經驗,筆者在幾年前即已提出相同策略,相關文章或收錄於《山信雨恩》一書,或陸續投稿於報章。
其實,在異國進行各種活動,無論是經濟、宣教或學術研究等,倘若打算長期經營,類似「文化引薦人」的作法,不獨在跨文化宣教有其重要性,就連世界跨國際的經濟活動,也都甚受重視。
跨國經商尚須文化引薦工作
剛好今年六月,欣陸投控董事長殷琪接受天下雜誌的專訪,探討投資印度的建設工程中,所遭遇的各種問題。
殷琦董事長數度強調印度種族與文明的複雜性及差距,比如文中提到「因為印度文明非常古老,有2000多個不同種族。我們必須體認到印度是一個聯邦,中央政府的權力在地方上其實很有限。」「印度文明非常複雜,同一個民俗活動在29個邦,可能有290種不同的慶祝方式。總之,印度不是容易待的地方,功課應該要做足再去。」。
上舉之例,屬於跨國投資的工程案例,其涉及的層面想必比宣教活動更廣,也更具複雜性。但二者不約而同地,都觸及了文化的差異性,必須加以解決,才能朝向目標前進。
即使是跨國投資,也都必須將文化差異性列入重要的考量因素,那麼當我們要進行跨文化宣教時,是否也應對對方的文化有一番瞭解呢?
運用今世之子的聰明於宣教
雖然宣教行為不像投資營利般,對於金錢錙銖必較,但在評估可行性與方式等方面,並非不可將今世之子在世事上的聰明(路加福音十六章1-8節),於不違背真理的情況下,考慮在屬靈事務的運用上面。
大部分的人,可能都知道跨文化宣教具有或多或少的危險性。即使我們認為自己瞭解跨文化宣教的危險性,並不代表能夠明白真正跨文化宣教的當下,何時會產生差異以及差異何在,又該如何處理差異所造成的隔閡。對危險性的認知與對文化差異的認知是不同的,克服危險性需要勇氣,在差異之中傳遞福音需要時間、瞭解與尊重。
文化引薦人實務上的重要性
就像筆者在印度、尼泊爾、中國大陸及緬甸等邊境山區的服事,經過很長的時間,與當地同工培養默契、感情與認同,才能使事工繼續往下走。一位文化引薦人,在未得之民宣教實務上確實有其必要。
文化引薦人通常生長於當地的環境,也是與所欲傳福音對象的未得之民的相同族群者,他後來因為謀生、求學或婚姻等關係而離開,但並未切斷與原生部落的聯繫。他必須能夠帶著宣教士,回到當地,且對原生部落的文化、人事或社會規模與制度相當瞭解,而宣教士在他的帶領之下,受到他的保護與建議,宣教士在剛開始接觸的階段,也該尊重他的建議。
最好的情況是,文化引薦人跟著宣教士一起親自進到未得之民的居住環境。某些未得之民的文化,特別注重地域觀念,地域代表了界線。踏入本族的界線,傳統文化觀念裡,引發屬靈意義的不同詮釋,比方對靈魂、收成、家族等等的影響。
如同以前布農族不輕易讓人進入家裡,即便是同族的人亦然,因為傳統文化的家屋代表該家族的命脈,嫁入本家者,尚須經過一定程序與時間的儀式,才會成為本家人可自由走動。
除了傳統文化的因素外,鄰近族群間的歷史糾葛如果不經調查、訪問則難以查知,再加上近代的殖民史又更為複雜。先找到了適當的文化引薦人,才正式開啟當地的宣教行程,是比較保守的作法。當然有人可能先到周遭環境,從事一些遮蓋的事工,邊做邊尋找文化引薦人。何種作法,視宣教士或機構本身的資源與呼召而定,隨機調整;不過,有適當的文化引薦人跟著宣教士一起進去是關鍵,可以減少適應、恐懼、尷尬等問題。
尊重神的主權與引導
至於如何尋找文化引薦人,有人可能很積極、有人可能等機會上門。有些人利用本身已有的資源,像是營商、教會連結,或其他方法,就可打開宣教之門,但總歸於神的主權與帶領。
找到了文化引薦人,他如果已是基督徒當然很好,若不然,得先與其建立關係,常見的作法是藉機給他一些工作機會,或生意上的往來,視其人的需求與宣教方所能提供的內容來判斷。
殷琦董事長的專訪提到「打印度就等於是在打世界盃」,跨文化宣教又何嘗不是?世界上還有3200個少數民族從未聽聞福音,等著有志之士,加入他們各自的傳統文化與唯一福音信仰互相角逐的世界盃。
文章來源:基督教論壇報 https://www.ct.org.tw/1334482#ixzz5ZWi2jui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