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批評論斷」彷彿懸於尖齒獠牙的無情語彙,嗜咬我們的人際關係,越咬,彼此的鴻溝越深,越咬,離雙方的癒合越遠。
搜尋相關資料,網路上頗多文章解釋批評論斷的經文,對公平的判斷及不合適的論斷提出了各有千秋的見解。有些文章從新約裡使用同樣字眼的希臘原文Krino,將語意和語境歸納出來,共有三類,並列出各別的經文出處。本文稍微分析三類語境的用法,以求更瞭解批評論斷的含意。
三種不同的批評論斷
Krino的第一種翻譯為斷定,如約翰福音七章24節:「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,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。」使徒行傳十三章46節:「保羅和巴拿巴放膽說:『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:只因你們棄絕這道,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,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。』」前者的斷定是與他人有關的判斷,後者乃對自己與福音的判斷,不屬於人際關係的批評論斷。
第二種翻成判斷,皆論及評斷他人。最後一種譯為「定意」,與批評斷論無關,是個人決定做某件事的用語。
根據觀察,對於別人的評斷,一般而言有兩類的內容,一是人格的評價,另一是處理事情的評價。無論評價是正面或反面,評價本身正確還是錯誤,應該不包含污辱的謾罵之詞,否則已超越了批評論斷的範圍。
人格的評價直指全人的層面,如為負面,容易對一人產生全面否定的想法,極有可能成為人身攻擊。至於對別人處理事情的評價,是對某人能力的檢驗,或許較易尋得一個客觀公正的標準,然而我們常將處理事情的評價,反應到對他人人格的評價,或者相反。
本編報導文章來源:基督教論壇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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